除了相信的是神靈、或是其他超自然的對象。有些宗教信仰認為:有某種超人類的秩序,控制著這個世界,但這些信仰所崇拜的秩序是自然律(natural law),而不是什麼神明的意志。
這些自然律的宗教信仰,雖然某些也相信有神明的存在,但認為神明就和人類、動物和植物一樣,會受到自然律的節制。雖然可以說,神明在這個生態系中有其優勢(就算是大象或豪豬,也各有優勢),但他們也像大象一樣,「無法改變自然律」。最典型的例子是「佛教」,講因果、因緣,這可說是最重要的古代自然律宗教,而且到今天仍然興盛。
佛教的核心人物釋迦牟尼,不是神,而是人,俗名喬達摩·悉達多。
根據佛教經典,釋迦牟尼大約在西元前五百年是喜馬拉雅山區小國王子,看到身邊的人深深陷於苦難之中,而心生不忍。他看到我們不分男女老幼,不僅常受到戰爭和瘟疫的災難襲擊,還無法避免於種種焦慮、沮喪和不滿的情緒,似乎這一切都是人生難以避免的事。人類追求財富和權力,生兒育女,建起宮殿和房屋。但不論取得多少成就,卻仍然無法滿足。窮人夢想者想要變富,有一百萬的人想要兩百萬,有兩百萬的想要一千萬。而且就算真的有錢了、有名了,他們還是不滿意,還是有無盡的煩惱和憂慮,無法從生老病死種解脫。到死,一切如夢幻泡影消失,生命就像是毫無意義的追尋。
然而,這個輪迴該怎樣才能跳出?
在29歲時,釋迦牟尼半夜離宮,拋下財富和家人,流浪走遍印度北部,希望為這一切痛苦尋找出路。他前往各個修院修行,聆聽各個大師講道,但還是無法完全「解脫」。可是他並未絕望,決心反求諸己,直到找到徹底解決的法門為止。他入禪六年,思索人類各種苦痛本質、原因和解決方式。
最後他體會到:一切苦難並非來自厄運、社會不公、或神明的任性,
而是出於「每個人自己心中的思想模式」,和現象皆因緣所生,所以有生滅幻相,而實相如同能量、頻率是無相的。
釋迦牟尼認為:人遇到事情常會產生欲念,而欲念總是會造成不滿。遇到不喜歡的事,就想趕開;遇到喜歡的事,就想維持並增加這份愉快。
但正因如此,人心就永遠不滿,永遠不安。這點在碰上不悅時,格外明顯,像是感覺疼痛時,只要疼痛持續,我們就一直感到不滿,用盡辦法想要解決。然而、就算遇到歡樂的事,我們也從來不會真正滿足,而是一直擔心這種歡樂終將結束、或是無法再增強。
「多年來一直在尋找愛情,但等到真的找著了愛情,卻還是不滿足。有的人開始一整天擔心對方可能會離開;有的又覺得自己太過屈就,應該再找更好的人。(而且,我們知道別人也會這樣心猿意馬,也會這樣盤算。)」
釋迦牟尼找到一種方法可以跳出這種惡性循環。在事物帶來快樂或痛苦的時候,重點是要「看清事物的本質」,而不是著重它帶來的感受,於是就能不再為此所困。
雖然感受悲傷也不因此所困,即使仍然悲傷,也是一種豐碩的體驗。雖然感受快樂但也不期望快樂長久持續,不失去心中的平靜。
釋迦牟尼制定種種修行方法,並落實在各種道德規範上,好讓心中更能專注在實際的感受,如實的生活,不落入各種欲求和幻想之中。
他要求信眾不殺生、不邪淫、不偷盜,因為這些殺生、邪淫、偷盜的作為一定會讓欲望野火燎原,變成一心追求權力、感官享受或財富。
透過修行「戒定慧」,
戒: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
定:專心一意
慧:明白因緣、因果
等這些火焰徹底撲滅,原本的煩惱欲求就換成了圓滿和寂靜,稱為涅槃(nirvana),梵文原義是熄滅。達到涅槃,也就是解脫了所有苦痛,能夠無比清晰的感受身邊的現實,沒有什麼幻想幻相。
如駭客任務般,一旦知道是幻覺,即離開幻覺了,離開幻覺,即是清醒明白了。
雖然很有可能還是會遇到苦痛,但苦痛已經不再能影響我們。
滅除貪瞋癡,即滅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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